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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原告韩寒诉称,百度文库多篇文档侵犯其著作权

针对此事,负责此次公益维权的作家维权同盟发言人贝志诚对记者表示,对于封闭百度文库的诉求并非该案核心题目。他还以为,相对来说,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相称低。百度公司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所提出的百度公司应有效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赔礼报歉等哀求,法院也均未予支持。 ”郭禾增补道。此赔偿金额未得到百度方认可。





  在法庭上,韩寒方代办代理人称百度的侵权行为严峻,应按最高额进行赔偿,并提出赔偿金额按照每千字2000元计算。中国人民大学民商知识产权法研究专家郭禾教授对此表示,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是基于和解失效下的维权方式,面临侵权行为,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有义务对相关作品“斩草除根”。 ”


  同时,法院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不予支持原告所提出的封闭百度文库的主张。

  “百度文库涉及面非常广泛,不能由于侵犯了某些作者的权益就要求将其全部封闭,双方均可通过各种渠道来解决题目,借以保证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


  17日下战书,百度官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书面回复称,自去年作家反映百度文库存在侵权文档题目后,百度文库已经实施了严格的版权保护措施。


  正义网北京9月17日电(见习记者林平)韩寒起诉百度侵权案今天一审宣判。


  本案原告韩寒诉称,百度文库多篇文档侵犯其著作权,哀求法院判令封闭百度文库;持续7天在百度首页向原告赔礼报歉;赔偿经济损失76万余元。法院以为,百度公司在人工审核时理应对韩寒的相关作品文档负有比一般文档更高的留意义务,应有公道的理由知道该文档侵权,该文档未被删除,百度公司存在过错。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定百度文库侵权事实成立,判令其赔偿韩寒8.38万元,但驳回了原告其他的诉讼哀求。法院终极判百度赔偿原告共计8.38万元的经济损失。今年7月10日,该案开庭后未进行宣判。 “目前,作家作为被侵权人面对着‘费力不讨好’的‘麻烦’局面,多数作家都不愿意为此打官司,多数只会委托公益维权机构代诉。


  本日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百度公司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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