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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土地界线不明起纷争 打官司被驳回起诉

时间:2018-04-13  【转载】

案情简介:李家和高家系同村邻居,李家在高家的北面。上世纪八十年代,高家为加宽出路,找到李家,要求用自家西侧6尺宽的土地调换李家东侧5尺宽的土地,当时两家口头达成了一致协议,但并未钉下界桩。自1991年后,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两家经常因高家建猪舍、栽树、建院墙,就高家是否占用李家出路及两家界线的问题经常发生纠纷。经过镇、村两级多次调解均未果。李家称高家建院墙是建在李家的宅基地上,不是建在早年两家口头协议调换的土地上,而高家认为建院墙是在自家的土地上,根本没有在原来调换的土地上甚至是李家的宅基地上翻建。于是,李家向法院起诉,要求高家排除因建院墙对自家造成的妨害。

    案情审理:由于调换土地已经发生20多年时间,且当时仅为口头协议,没有文字依据,造成原、被告两家宅基地界线不明,且两家之间的争议实为土地使用权争议。

    审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故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于是,五河县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李家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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