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网络转账出借3500元难追讨

时间:2018-03-11  【转载】

 信息时代,无现金支付方式逐渐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微信、支付宝转账等网络金融支付手段为购物、交易甚至借款提供了方便,但简单快捷的支付方式带来方便的同时,却给男子苏某带来了追讨难的烦恼。

    苏某的女性朋友莫某以出差急需周转为由向苏某借款3000元,苏某通过支付宝向莫某得支付宝账号转了3000元,莫某承诺下个月发工资后即归还。但到了还款当日,莫某却通过QQ信息告知苏某,称其工资延期5日后发放,要求5日后再归还欠款。苏某出于对莫某的信任与支持,也考虑到其工资延迟发放的情形,故在莫某未还欠款的基础上,主动提出再支付宝转账500元给莫某周转。因莫某答应 5日后将全部借款3500元一并归还,苏某未出具借条,但还款日再次到来,苏某多次催促莫某还款,莫某均以尽快还清为由推脱,还删除了苏某的QQ和支付宝。苏某通过各种方式也联系不上莫某,心急如焚,认为莫某已然无心还款,且其拒绝还款的行为,不仅伤了二人的感情,也严重侵害了苏某的合法权益。苏某迫于无奈只好向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提供支付宝转账的截图和二人通过手机信息、QQ等聊天记录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作为本案承办人的范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与苏某、莫某二人沟通以促成调解,但莫某一开始否认了借款,并称苏某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借款的事实。莫某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调取莫某使用的手机号码、QQ、支付宝等个人身份认证信息来证实其借款的事实。在法院工作人员分别向电信部门、腾讯公司、支付宝公司调取莫某使用的手机号码、QQ、支付宝等个人身份认证信息后,莫某终于同意与苏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归还苏某借款。

    法官提醒,朋友之间出于情谊在困难时期互相帮助是值得赞扬的,但一旦需要追讨欠款时,使用网络支付方式,特别是多种网络方式时可能会给追债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举证难。特别是现今还有些网络聊天平台仍未完全建立起实名认证制度,其聊天记录也可能造成查证难。因此,法官蜀黍提醒大家,小额借款也需谨慎使用网络支付方式,不仅为自己节约时间,也让司法资源得以有效利用。懂得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应该诚信做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啊!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