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寮步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liaobulsh.com 寮步律师事务所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开小车不让行撞伤他人 夫妻两人被判赔偿47万
时间:2018-01-10 【转载】
近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刘某、邓某夫妻两人共同赔偿原告谢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7万元。
2016年10月,被告刘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因未停车瞭望,将乘坐其老公摩托车的原告谢某撞伤,造成原告谢某头部受伤的交通事故。株洲县交警大队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为:被告刘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原告谢某承担其自身伤害的次要责任。原告谢某受伤后住院治疗210天,花费医疗费用40余万元。经司法中心鉴定,谢某的损伤构成一个二级伤残,三个十级伤残 。
庭审中,被告刘某、邓某认可被告的诉请的事实,对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异议,自愿承担赔偿责任。因家庭经济困难,请求原告谅解,尽能力分期支付赔偿款。
经主审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由被告刘某、邓某共同赔偿原告谢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70000元。2018年1月30日之前支付30000元;剩余款项440000元分22年付清。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