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资讯>>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两高获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

为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公道配置司法资源,进步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事实清晰,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合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刑事诉讼法划定的相关诉讼程序。试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试点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试点期限为二年,自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视检查。试点进行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中期讲演。试点期满后,对实践证实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实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划定。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