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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老板一年坐飞机108次恐法院“限高”还债

当航班HU7358号飞机缓缓地降落到浙江宁波国际机场时,温州商人叶某万万没有想到机舱门刚打开时首先进入的就是等待多时的机场民警及衢州柯城法院执行法官。

  叶某目前的职业是投资商人,曾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在衢州衢江区投资开办欧美瑞大酒店,在酒店经营不善欠下许多借款后就于2011年底人间蒸发,此后一直在外躲避执行。

  4月底,公安在了解到叶某将于5月4日乘飞机从长沙前往宁波后,立即通知了法院。

  5月4日下午,执行法官赶到宁波国际机场,在机场警方的协助下做好布控工作。

  当天晚上10时,在叶某走出晚点到达的飞机前,法官及时进入堵住了叶某并拘传其回到衢州。

  由于工作原因,叶某每年需要乘坐相当次数的飞机,2013年一年就坐飞机达108次,当听闻法院准备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此后就不能乘飞机出行时,叶某立刻开始采取方式筹款。

  此后,法院法官还向叶某强调如果再次躲避执行将把案件移送公安,以刑事案件处理叶某的躲债行为。

  据悉,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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