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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亲生父母“争夺”非婚生女,抚养权该归谁?
时间:2017-07-22 【转载】
男女按照农村习俗办了结婚酒,却迟迟没有领结婚证,因女儿的抚养权问题,双方闹上了法院,日前,该案由古田法院审结。
2009年戴茜与邱凡(皆为化名)经人介绍认识,相处后二人感情升温,于同年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7月生下女儿小戴,自女儿出生后,二人开始分居,小戴一直跟随母亲生活。期间,二人并未领取结婚证。
时至小戴8岁,因为小戴的抚养权,双方“对簿公堂”。
戴茜诉称,自生下小戴二人分居,邱凡从未承担起抚养责任。经法庭质证认定,邱凡分别于2014年缴纳小戴学杂费共3500元,次年缴纳舞蹈班学费550元。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小戴长期跟随戴茜家人一起生活,从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出发,小戴由戴茜抚养为宜,判决邱凡依法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戴珍妮十八周岁止。
法官说法: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