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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后又做足疗又唱歌 男子自首被判处无期徒刑

时间:2017-07-03  【转载】

本报讯(记者张宇)结婚刚3个月的刘某称,自己因不满妻子对家中财物的控制,遂将其杀死。昨天记者从北京四中院获悉,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某今年24岁,去年3月和23岁的宋某结婚。法院审理查明,去年6月27日,在丰台区一出租屋内,刘某用胳膊将妻子宋某勒晕,用水果刀和菜刀刺、砍宋某的颈项部,致宋某死亡。

  通过证人证言可知,这对新婚夫妻是初中同学,关系一直很好。据刘某称,妻子宋某比较强势,家里的大事小事、财物的分配使用都是宋某说了算,“她花钱却大手大脚,还总说我花钱多,我有点不乐意,为此我们也争吵过,我心里挺压抑的。所有这些事情加在一起使我压力很大,想缓解,于是有了杀人的想法。”

  杀人后,刘某极其冷静,先去告诉自己父母要出去玩两天,之后去医院包扎杀妻时被妻子咬伤的手指。当天晚上,刘某约了两个朋友一起做足疗,去KTV唱歌。直到30日,刘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自首。

  本案被公诉后,被害人宋某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庭审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一次性赔偿了5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刘某作案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且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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