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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以案说法
如何保护孕期女职工的权益
如何保护孕期女职工的权益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女职工多大年龄退休
1、女性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
3、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女职工生育产假最低有多少天最新规定
生育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很多女性职工在职场上面临的最大问题,据最新数据统计,生育一孩妇女就业几率下降约6.6% 。因此,对于女性职工来说,生育险也是她们关注的福利之一,那么女职工生育产假最低有多少天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下最新规定吧。
国家规定女职工的最低产假为98天。正常情况下是从临产前15天开始休假的,如果难产,可以依法增加15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的,产假的时间也会相对应的向后延长。但是,产假的期限应该以当地政策为准,很多省份规定的产假期限超过98天。
产假是指工作妇女产前产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为产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最长可达四个月。女性员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拟将产假从90天延长至14周,生育、流产等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以上就是女职工生育产假最低有多少天最新规定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