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违约责任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时间:2023-08-18  【转载】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需要如下前提条件: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

  2.违约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4.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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