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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时间:2023-01-30  【转载】

原来,原被告双方于2011年结婚,结婚四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分割,被告需向原告付款人民币73000元整,2017年11月30日前必须还清,如未还清,女方有权诉至法院起诉。签订协议后被告仅于2016年2月5日向原告转款3000元,此后再无支付任何款项。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法官开始与原被告积极沟通,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考虑被告经济能力,经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2年2月16日被告尚欠原告欠款70000元,利息10386元,合计人民币80386元。原告同意被告肖按70000元支付,该欠款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支付25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45000元。如被告有任何一期逾期支付,原告可以立即申请全案强制执行,并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LPR贷款利率4倍计付利息,自2017年12月1日至款清之日止。

昔日的夫妻成为陌生人,但在法律的温暖下,两个化解心结。案件的审结不代表最终的结案,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才算是真正的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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