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一女子纵火重伤未婚夫 获刑十年六个月

时间:2023-01-30  【转载】

石城县一女子与未婚夫因琐事发生争吵,为逼迫未婚夫道歉而放火烧“家”,并将未婚夫烧成重伤二级!日前,因构成放火罪,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孔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十余万元。

2022年6月20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孔某与未婚夫温某在共同经营的夜宵店发生争吵后,将该店内一桶环保油燃料提回未婚夫的家中,并将环保油燃料倒在家中餐厅与隔墙卧室门口地上,扬言若未婚夫不道歉就将家中房屋点燃烧毁。在未等到“道歉”情况下,孔某一怒之下点燃环保油,一时间熊熊大火将餐厅、卧室吞噬,过火面积3平方米,未婚夫一时间成为了“火人”,被烧伤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放火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的情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放火罪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严重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第114条、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官提醒:两个人居住生活在一起,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不可能没有摩擦,恋人之间难免会产生分歧。吵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争吵后缺乏沟通,而选择错误的方式发泄情绪,一时的冲动,造成终生的悔恨。只有冷静思考、理性处理,才是正确的选择。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