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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时间:2022-03-08  【转载】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反餐饮浪费工作的统筹协调,保障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综合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反餐饮浪费相关工作。


  第五条 商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引导发展节约型餐饮企业,在餐饮业推广普及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促进餐饮行业商会、协会制定和落实反餐饮浪费行业标准、自律公约,开展餐饮业反餐饮浪费的协调指导,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日常检查机制,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星级酒店反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制定反餐饮浪费行业自律公约。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反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将反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督促学校加强食堂管理。


  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网络平台中直播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网络平台强化对餐饮直播内容的监测和审核。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合理膳食的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普及健康膳食知识,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堂等提供符合膳食平衡和健康要求的食品,促进健康合理的饮食消费。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反餐饮浪费相关工作。


  第六条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反餐饮浪费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加强节约粮食、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公益宣传,组织设计相关宣传标识标牌,将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


  第七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反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协助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


  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管理规约、社团守则等,引导成员自觉反餐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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