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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范围需要满足的条件

时间:2021-02-23  【转载】

交强险赔偿范围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

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肇事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发生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也负责赔偿。

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本车人员指包括本车驾驶人和车上乘客)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可以获得的赔偿有15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财产损失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和车内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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