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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签合同又降工资 职工能否予以拒绝
职工进公司后签了两次合同,可是自己始终没有拿到过一份。现在公司又提出让他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还要降低他的工资。他该如何应对?日前,职工陆先生因此向本报求助。
据陆先生反映,3年多前,他经人介绍进入一家保安公司,并和几个同事一起被公司派到一个办公楼当保安。上班没几天,主管就让他在一份劳动合同上签了名,当时他记得合同上写了单位名称、工资额等。主管见他签好了名,就将合同收走了,说是公司要拿去盖章。他也没有多想,后来他也就忘了这事儿。一年多前,主管拿了一份合同让他签字,他只记得那份合同上除了公司名称,其他都是空白的,而且那个公司也不是第一次和他签约的那家。虽然心里有疑问,但是看到同事们都纷纷签了字,他也跟着签了名。他们刚签完字,主管又将所有的合同都收走了。几天前,主管又拿了一份合同让他们签名,这次合同甲方又变成另一家公司。他和同事都表示之前说好合同都是两年一签,现在前面一个应该还没有到期,他们为什么要新签一份?主管说因为这里的保安业务已经转给新公司了,如果他们还要在这里继续做的,就要和新公司签合同,如果不签就辞职走人。主管还说,新公司要重新核定他们的工资,估计每人每月会比之前少500元。新公司有新规定,大家应该服从。陆先生有点无措,他不知道公司提出的改签和降薪,他能否拒绝?
上海昭华劳动保障咨询有限公司董兆华指出,主管所说的不签新合同就要职工自己辞职的说法不妥。如果原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职工又不愿意改签新的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根据规定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并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类似陆先生遭遇的职工在计算补偿金时需要注意一个法律规定,即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董兆华认为,公司还有做法需要纠正。首先,劳动合同应该给职工一份。根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其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条款。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最后,公司要降低工资也不可太随意。
董兆华提醒陆先生,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文 马永卿 崔蔚 摄 贡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