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寮步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liaobulsh.com 寮步律师事务所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诉讼指南
以案说法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一、犯罪故意的概念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犯罪故意的特征
认识因素,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包括可能和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意志因素,即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犯罪故意的种类
1、直接故意的概念: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包括可能和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直接故意直接存在于追求危害结果的犯罪行为只,因此,具有直接追求性的特点。)
2、间接故意的概念: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仅包括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无论其意志因素是希望还是放任都属于直接故意。
(1)为实现某个犯罪意图或目的,而放任另一犯罪结果发生。
(2)为实现某个非犯罪意图或目的,而放任犯罪结果发生。
(3)突发性故意犯罪,不计后果,放任结果发生。
3、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相同点:
(1)从认识因素看,都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从意志因素看,都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
不同点:
(1)从认识因素看,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不同,直接故意既包括认识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也包括认识危害结果必然发生;间接故意只包括认识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不包括认识危害结果必然发生。
(2)从意志因素看,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抱希望态度;间接故意表现为放任的态度。